检察长带头办案 出庭支持公诉
时间:2021-11-12
来源:建三江人民检察院
作者:刘馨雨
编辑:曲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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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刘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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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由建三江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罗某某诈骗案在建三江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建三江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建华,第一检察部主任孙晓波,第一检察部三级检察官何伟城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前,杨建华检察长亲自阅卷,审查全部案卷材料,核实了全部犯罪事实和证据,为出庭履职作了充分的准备。庭审过程中,杨建华检察长宣读起诉书并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量刑等简明扼要的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且自愿认罪认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启动以来,建三江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改革的相关要求,突出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的检察理念。检察长带头办案,以身作则,通过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强化责任担当,以实际行动带动员额检察官更好地履行法律职责,激励检察干警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对提升司法能力和办案质效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更加有力地促进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的健康稳步发展。
庭审前,杨建华检察长亲自阅卷,审查全部案卷材料,核实了全部犯罪事实和证据,为出庭履职作了充分的准备。庭审过程中,杨建华检察长宣读起诉书并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量刑等简明扼要的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且自愿认罪认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