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普通刑事犯罪检察 首页/ 检察业务/ 普通刑事犯罪检察/

【禁毒宣传月】第一检察部开展禁毒宣传活动

时间:2022-06-27

来源:建三江人民检察院

作者:岳镕榕

编辑:曲爽

录入:岳镕榕

审核:刘爱因

【字体:  
       为进一步加大禁毒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居民的禁毒意识,提高全民识毒、防毒、拒毒意识,营造全社会参与禁毒斗争的良好氛围,在第35个国际禁毒日、我国第12个全民禁毒宣传月来临之际,充分利用禁毒宣传月有利契机,6月23日,建三江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会同垦区公安局建三江分局在全民健身广场开展“全民动员,禁毒防毒,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横幅、警示牌,发放《健康人生、绿色无毒》、《黑龙江省禁毒条例》、《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师生齐努力,让毒品远离校园》等宣传资料,向广大居民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毒品对个人、家庭、社会的严重危害,号召人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并积极向群众推广禁毒举报渠道,利用场地的新媒体设备让广大群众能够时时接受与禁毒相关的知识、常识。虽是连绵阴雨,却丝毫不减干警们和群众的热情,现场一片热火朝天的景象。此次活动,共发放禁毒宣传资料300余份,受教育群众300余人次。
       通过此次活动,让更多的群众意识到,禁毒工作是一项全民参与的社会活动,只有人人识毒、人人拒毒、人人防毒,才能从根本上打赢禁毒这场战争,才能使社会更加稳定,人民群众生活更加美好。干警们纷纷表示:“今后,我们将加强禁毒知识学习,把每天都当作‘禁毒日’,立足检察职能,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零容忍,坚决打击各类毒品犯罪,在这里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毒品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我们要增强自制力,远离易染毒场所和吸毒人员,要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近年来,建三江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把预防毒品犯罪与打击毒品犯罪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积极落实普法责任,突出宣传引导在毒品治理中的源头作用,将法治宣传窗口前移,组织干警进社区、进企业、进场所等,筑牢各行业各场所的禁毒防线。同时,以青少年为宣传重点,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治副校长机制作用,让毒品预防教育进学校、进课堂,不断提高在校未成年学生的识毒拒毒能力。
       下一步,建三江人民检察院将以党建为引领,持续探索禁毒宣传工作提档升级方式,把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工作引向深入,让禁毒知识更接地气、深入人心,切实提高全民识毒、防毒、拒毒意识,推动禁毒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版权所有:建三江人民检察院 黑ICP备05000574号-1
地址:建三江人民检察院 邮编:156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