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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案件处理结果 优化企业营商环境

时间:2018-05-30

来源:公诉科

作者:何伟城

编辑:薛庆喜

录入:薛庆喜

审核:刘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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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3日,建三江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孙晓波等2名干警在农垦检察分院公诉处副处长刘春雨的带领下,到黑龙江省北大荒粮油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送达宣布了该公司前领导班子成员涉嫌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的处理结果,并召开座谈会,向该公司征求了检察工作改进意见建议。
    座谈中,刘春雨副处长简要介绍了涉案人员的相关情况,并宣读了建三江检察院经向农垦检察分院、省检察院请示汇报后,最终依法作出的对其中三名犯罪嫌疑人因关键证据存疑作出存疑不起诉处理结果。建三江检察院干警在会上宣读了三名涉案人员的不起诉决定书,并向三名被不起诉人依法履行了送达程序,将不起诉决定书依法送达该公司留存,由该公司董事长签收。三名被不起诉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无异议,该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刘春雨副处长、建三江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孙晓波结合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精神,对于本案及相关案件中经侦查机关依法扣押的涉案财产如何处理征求了该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意见建议。该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也表达了公司意愿,希望能够尽快追回相应的钱款以弥补企业损失。刘春雨副处长表示会尽全力帮助企业挽回损失。检察机关将向公安机关提出检察建议,与法院进行案件进行会商,加快查封扣押财产的执行速度。
    刘春雨副处长表示,在今后的案件办理中,检察机关已不再把提起公诉作为一起案件的办理终结,帮助企业挽回因案件带来的损失,使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运营已成为评判检察机关办理案件效果的重要指标,检察机关将在今后的案件办理中更加注重对企业营商环境的优化,更好的促进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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