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春耕 保生产 建三江检察在行动
时间:2021-08-30
来源:建三江农垦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刘馨雨
编辑:刘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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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刘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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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播一粒种,秋收万担粮。为贯彻落实全国及黑龙江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精神,有效清理打击假冒农资产品,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护航春耕生产,3月9日至12日,建三江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第五检察部及各驻场检察室联合建三江管委会农业水务局、建三江分公司农业发展部、垦区公安局建三江分局等部门成立了联合执法检查组,深入辖区内农资市场对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进行专项检查。
联合执法检查组先后走访了建三江辖区内12个农场的各大农资市场经营门店,重点针对农资经营主体资质是否齐全、种子、农药、肥料是否超过保质期、种子是否依法登记备案、农资产品商标、标识上是否存在涂改、是否存在销售禁用农药、经营农药的单位、是否建立农药经销台帐、经营假冒登记证号和擅自扩大使用范围的产品等违法行为进行检查。
在专项行动中,驻局检察室干警向商户重点了解农民目前的种植情况、各种农药化肥的用量和价钱、销售种子的存放方式等,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释法说理等形式,积极向商户就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危害和后果进行法制宣传,倡导经营者合法销售、诚信经营。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建三江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第五检察部与管委会农业水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等部门建立服务春耕工作协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同时,激发了驻场检察室服务辖区开展法律宣传、法律监督的工作活力。
在下一步工作中,建三江人民检察院将依托“两法衔接”平台,积极开展涉假冒、伪劣农资犯罪立案监督工作,持续加大依法惩治涉农资产品违法犯罪力度,与行政机关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为春耕期间的农资商品质量保驾护航,为广大人民群众筑牢农资安全防线,真正把服务农业生产、保护农民合法权益落到实处。
联合执法检查组先后走访了建三江辖区内12个农场的各大农资市场经营门店,重点针对农资经营主体资质是否齐全、种子、农药、肥料是否超过保质期、种子是否依法登记备案、农资产品商标、标识上是否存在涂改、是否存在销售禁用农药、经营农药的单位、是否建立农药经销台帐、经营假冒登记证号和擅自扩大使用范围的产品等违法行为进行检查。
在专项行动中,驻局检察室干警向商户重点了解农民目前的种植情况、各种农药化肥的用量和价钱、销售种子的存放方式等,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释法说理等形式,积极向商户就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危害和后果进行法制宣传,倡导经营者合法销售、诚信经营。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建三江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第五检察部与管委会农业水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等部门建立服务春耕工作协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同时,激发了驻场检察室服务辖区开展法律宣传、法律监督的工作活力。
在下一步工作中,建三江人民检察院将依托“两法衔接”平台,积极开展涉假冒、伪劣农资犯罪立案监督工作,持续加大依法惩治涉农资产品违法犯罪力度,与行政机关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为春耕期间的农资商品质量保驾护航,为广大人民群众筑牢农资安全防线,真正把服务农业生产、保护农民合法权益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