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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建三江农垦区人民检察院整顿作风

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时间:2018-05-29

来源:建三江农垦区人民检察院

录入:薛庆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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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分院《2018年垦区检察机关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现就建三江农垦区人民检察院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长期整顿工作重点,持之以恒进行查改
    对以下影响营商环境和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聚焦整改、重点整顿。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的问题。表现为: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和指导工作不深不细不实,主动服务基层意识不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意识淡薄,对结合点和切入点把握的不准,主动融入、积极有为的作用发挥的不充分;立足检察职能优化发展环境的办法不多、力度不够,服务手段单一、服务效果不明显。
    2.能力素质不强、司法公信力不高的问题。表现为:面对司法责任制改革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素质能力与改革要求不相适应,本领不强、专业不精;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不全面、不平衡,精准监督、适时监督不到位;法律文书制作、卷宗装订、网上流程填录不严格、不规范;就案办案,机械执法,满足于最低标准的履职行为;对宽严相济等刑事政策学习不深、理解不透、领会不准,贯彻落实存在偏差;缺乏创新意识,工作墨守陈规,跟不上新形势新任务需要。
    3.粗枝大叶、要求不严的问题。表现为:工作质量意识不强,缺少精细化工作态度,粗疏错漏、落实不力,得过且过、消极对待,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工作标准低、要求松,不追求卓越,缺乏精品意识和工匠精神;思考不深、站位不高、成效不佳。
    4.担当不足、不敢碰硬的问题。表现为: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缺少主动触及矛盾的胆识和勇气,不讲批评、只讲和气,当“太平官”、做“老好人”;在重任面前,不能冲在前、干在前,缺少“功成不必在我”的担当精神。
    5.不讲规矩、纪律松弛的问题。表现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够自觉;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言行不一,不如实报告应当报告的事项;纪律松弛、擅离职守,迟到早退、随意脱岗,上班时间玩游戏、炒股票、网聊网购,在办公区内窜岗闲聊或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6.以权谋利、弄权勒卡的问题。表现为:违规使用公车;利用职务影响到企业谋利;拉赞助、乱收费;办案期间违规使用当事人车辆;经商办企业,参与营利性活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
    二、突出阶段重点整治内容,下定决心见到成效
    按照分院的要求10月底前以下三方面的问题必须彻底整改,对确实存在的,要整改彻底;对存在苗头的,要防微杜渐;对可能出现的,要防患于未然。
    1.工作拖沓慢作为,效率不高的问题。表现为:工作标准低,审查时限内拖着办,案件办理所用时间被变相拉长;对工作统筹少、规划少、能动性差,资源配置不优,简案不能快办,繁案不能精办;程序性事项具有一定的随意性。
    2.听取当事人、律师意见不充分,关门办案,衙门作风的问题。表现为:不愿听,不想听,想听听,不想听不听;消极听,被动听,听取意见走过场,左耳听、右耳冒,听了等于没听;推诿、推托,能不听就不听,能少听就少听;听取归听取,办案归办案,听了之后不落实,听取意见无实效。
    3.执法简单机械,释法说理不充分,能力不强,执法质效不高的问题。表现为:只办案,不说理,不愿说、懒得说,执法简单粗暴,案结事不了;说不清、说不透、说不过、说不到点子上,情、理、法兼顾不到,统一不了,社会效果欠佳。
    三、清晰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统筹安排有序推进
    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划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为组织发动阶段,2018年4月初组织启动此项工作。重点目标任务是各驻场检察室和院机关各部门结合本地区、本条线工作实际和部门特点,找准突出问题,明确整顿重点,规定工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针对性,有条不紊推进。
    第二阶段为集中攻坚阶段,时间为2018年4月初至10月底。重点目标任务是坚持开门查摆,对照整顿重点,通过实地调研、座谈研讨、问卷调查等方式,围绕阶段整改目标,强化专项治理措施,逐项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清单,实行销号管理,抓住问题要害,精准有效发力,确保阶段目标得到有效整改,其他各项任务渐次推进,难点问题接续突破。
    第三阶段为考评验收阶段,时间为2018年11月初至12月底。重点目标任务是坚持以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开展公开评议,推动作风整顿取得实效、营商环境加速改善。
    四、制定具体的整改工作措施,狠抓落实强力推进
    按照分院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八项具体工作措施,各驻场检察室和院机关各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认真抓好落实。
   (一)坚持以思想教育为先导,把理论学习贯穿工作始终。要高度重视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通过以上率下、强化警示震慑,不断增强对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要坚持把理论学习贯穿到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始终,重点抓好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十三届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一次会议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中全会精神,全省政法机关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切实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为干警树立榜样。党组成员和中层干部要坚持“学前一步”、“学深一步”的原则,认真学习上述的重点学习内容,学懂弄通,在思想和行动上为干警树立榜样,带动普通干警共同学习、共同进步,使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的思想入心入脑。
    二是制定周密学习计划,坚持学习常态化。要以院、部门或支部为单位制定季度和年度学习计划,列出学习重点,明确学习时间,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干警集中学习,并采取理论测试、知识竞赛、撰写学习笔记和征文等形式强化学习效果,让自觉学习、主动学习的意识深入人心。全院干警每人撰写征文1篇,4月底报送政工处。征文完成质量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工作内容。
    三是活化学习方式方法,强化干警学习效果。在组织好常规的党组理论中心组、干警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外,采取邀请专家讲座、组织召开理论研讨会、交流学习心得、接受革命传统教育、深入企业进行参观调研等方式强化学习效果。
   (二)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和载体,找准找实存在突出问题。围绕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长期整治和重点整改的九个方面问题,以及省委政法委专项组制定的《执法司法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通过“自己查”、“开门查”的方法,认真查摆思想观念、精神状态、干事标准、工作效能、规矩意识等全工作链条、各工作环节作风问题,每位干警都要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台账。
    一是放下包袱自己查。要正视自己在思想和工作上存在的问题,不要存在“抹不开”、“丢面子”的思想,要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自己负责的原则,在去年机关作风整顿自查的基础上,真正查找出自身还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每个部门和每名干警都要撰写自查报告,对查摆出的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各驻场检察室、院机关各部门以及干警个人的自查报告要在4月底前报送政工处,由政工处装订成册备查。
    二是多措并举开门查。要采取发放征求意见函、组织召开企业家座谈会、深入辖区公有和非公有企业征求意见建议、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等有效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分类,建立问题台账,并将问题台账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对整改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此项工作要在5月中旬之前完成,资料装订备查。
    三是“三个延伸”征求意见和建议工作。采取“三个延伸”的措施开展征求意见建议工作,第一个就是向公安机关、法院、行政执法机关延伸,征求检察机关、干警执法办案是否规范、执行纪律规定是否严格、执行办案安全防范措施是否严格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此项工作由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和民事行政检察科完成。第二个就是向律师、辩护人延伸,征求检察机关、干警是否保证辩护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的行使,是否存在对律师合法要求无故推诿、拖延甚至刁难,限制律师权利等问题。此项工作由案件管理中心完成。第三个就是向发案单位、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延伸,征求检察机关和干警是否存在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是否存在滥用强制措施、刑讯逼供、违法取证,是否接受吃请、收受贿赂、以案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此项工作由公诉科和刑事执行检察科完成。针对三个延伸要分别组织召开座谈会、登门走访等形式征求意见和建议。此项工作要求在4月底之前完成,相关原始资料报送政工处,留存备查。
   (三)深化拓展“四零”创建,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在去年自身整顿“四零”创建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检察“窗口”服务质量,重点抓好控申和案管中心“四零”服务工作。
    一是聚焦窗口服务内容,推动工作流程再造。按照窗口部门重点服务的六个方面问题和“四零”创建的工作要求,控申和案管部门要优化服务路径,简化工作流程,使“最多跑一次”的服务方式在检察机关得到落实。
    二是设置“绿色通道”,特事特办专事专办。认真回应来自各种市场主体的来信、来访、咨询和申诉,对涉及破坏和影响营商环境的来信来访,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处理,实施专人接待、专人审查,依法快速审查办结。
    三是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拓宽举报渠道方式。把智慧检务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检察工作深度融合。通过设立作风整顿专项举办电话、开设网上举报邮箱等方式,拓宽举报渠道和方式,及时了解掌握作风整顿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
   (四)深化“护垦佑农”服务内容,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分院党组的工作部署,今年要全面深化“护垦佑农”检察专项服务工作,深入探索法律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式,进一步细化检察环节服务保障措施,把优化营商环境的合力作用于每一个检察工作节点。
    一是坚决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探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依托驻场检察室和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室平台,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加大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同时,要准确把握法定案件范围,督促负有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聚焦美丽龙江,结合建三江管理局地域特点,探索办理破环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公益诉讼案件,促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守护好龙江的蓝天黑土绿水青山。
    二是开展涉企案件专项清理,营造亲商爱商法治环境。按照分院部署,在四月底前要集中开展一次涉企案件集中排查清理工作,对基层院近年来办理的涉企案件进行排查,相关业务科室要做好迎接检查工作,对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优办、快办,加强对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保护,增强企业家信心和财富安全感,增强投资和建设美丽富饶北大荒的热情。
    三是围绕垦区改革发展大局,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今年是垦区“企业化”改革拉开序幕之年,改革中许多利益冲突、各种矛盾会突显出来。因此,我们要积极防范、妥善处理由利益诉求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引导企业既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又要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确保垦区改革稳步推进。
   (五)组织大规模全员业务培训,打好规范司法行为“组合拳”。要把深化作风整顿与提高干警履职能力、规范司法行为有机结合起来,精细化推进大规模教育培训,通过培训学习,使程序规范、标准规范、言行规范、责任规范的意识深入人心。
    一是参加分院针对性业务培训,补强补齐业务知识短板。分院教育培训部门将制定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年度培训计划,根据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岗位特点和素质能力状况,实施分层分类培训,使培训覆盖面达到100%。各部门干警要认真对待,把握好此次培训机会,进一步提升自身工作能力水平,补齐业务知识短板。
    二是推行领导干部上台讲课制度,不断提高领导能力。要全面推行党组成员讲课制度,可以结合分管工作,每半年至少为干警讲一次业务课或者党课,此项工作要作为一项制度固定下来。同时,要积极推进党组成员重点课题调研工作,每年至少完成一篇业务或者队伍建设方面的调研文章,促进领导干部以讲促学、以研促学,全面提高领导干部的决策力、执行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是组织随机考评测试,不断增强干警过硬本领。分院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将采取“基本理论+”的考试模式,不定期随机到基层院,组织干警开展基本理论和部门业务知识测试,对测试结果将在系统内进行通报,并对个人成绩定向反馈。全院干警要抓好日常学习,以备分院考核。
   (六)加大督导检查工作力度,压实落靠工作责任。要坚持“一岗双责”,党组成员对各部门,条线对条线,加大督导指导力度,一个标准改进作风,一把尺子推动整改,上下一盘棋、全院同创优。
    一是坚持领导以上率下,带头转作风抓落实。院领导对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进,形成“头雁效应”,分管领导既要主要业务又要管作风,做到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传导效应”。
    二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检情精准发力。认真贯彻落实分院党组关于开展深入调查研究的要求,广泛深入开展大调研活动,研究垦情、摸清检情、掌握实情,结合建三江管理局实际,切实找准检察机关改进作风、服务发展、优化环境的结合点、切入点和落脚点。通过定向分析,对反映强烈、问题频发的部门,院领导直接督导,强化措施、推动整改。
    三是严肃认真开展执法检查,严查干警违法违纪问题。严格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办法,经常性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完善检察人员违法行为举报机制,落实违法行使职权纠正、记录、通报制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问责机制,严肃查处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行为,对不作为、乱作为,败坏作风、破坏环境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护短、决不手软。
   (七)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营造作风整顿舆论氛围。要利用多种有效形式加大对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的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两微两端”等新媒体,多形式、多角度进行宣传、报道和推送。每个部门对开展工作的动态要及时向政工处报送,每月中旬至少报送2篇信息,政工处将把各部门的活动开展情况和信息报送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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