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三江人民检察院举行首批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
时间:2021-12-20
来源:建三江人民检察院
作者:刘馨雨
编辑:曲爽
录入:刘馨雨
审核:刘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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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执法司法协作配合,借助“外脑”提升办案质效,12月17日,建三江人民检察院举行首批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2名来自行政机关、金融管理部门的专业人员被聘为首批特邀检察官助理。政治部负责人刘爱因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董龙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江虹出席会议,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李江虹传达了《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试行)》,主要介绍了兼任检察官助理的条件、职责、日常工作等。
随后,董龙柱副检察长介绍两位特邀检察官助理,他们分别是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建三江支行行长助理张龙俊同志和建三江管委会农业水务局办公室主任孙立程同志,并代表院党组就如何做好特邀检察官助理工作提出五点意见:特邀检察官助理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积极实践,受聘检察官助理要主动加强政治理论、专业知识、检察业务、“三个规定”等方面的学习,切实把思想转化为行动自觉,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履职尽责。

随后,董龙柱副检察长介绍两位特邀检察官助理,他们分别是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建三江支行行长助理张龙俊同志和建三江管委会农业水务局办公室主任孙立程同志,并代表院党组就如何做好特邀检察官助理工作提出五点意见:特邀检察官助理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积极实践,受聘检察官助理要主动加强政治理论、专业知识、检察业务、“三个规定”等方面的学习,切实把思想转化为行动自觉,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履职尽责。
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自身的行政执法实践和专业知识优势,为检察机关在办理骗取贷款、信用卡诈骗、电信诈骗、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专业性较强的案件提供强有力的专业理论、技术支撑和“外脑”助力。
强化与行政机关、金融管理部门双向沟通协作,正确看待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主动接受监督,不断增强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的意识,达到“强强联手”的效果。
严守办案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遵守保密规定、“三个规定”和回避等要求,严格规范执法,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检察办案享有履职制度保障,在办案时间、精力、财力等方面为其提供支持和帮助,形成工作合力,实现精准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求的关切。
下一步,建三江人民检察院将不断强化司法能力建设,积极发挥好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特邀检察官助理工作,引导特邀检察官助理尽快熟悉检察机关的办案理念、办案模式,运用专业理论知识为检察事业贡献智慧和力量,共同推动建三江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强化与行政机关、金融管理部门双向沟通协作,正确看待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主动接受监督,不断增强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的意识,达到“强强联手”的效果。
严守办案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遵守保密规定、“三个规定”和回避等要求,严格规范执法,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检察办案享有履职制度保障,在办案时间、精力、财力等方面为其提供支持和帮助,形成工作合力,实现精准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求的关切。
下一步,建三江人民检察院将不断强化司法能力建设,积极发挥好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特邀检察官助理工作,引导特邀检察官助理尽快熟悉检察机关的办案理念、办案模式,运用专业理论知识为检察事业贡献智慧和力量,共同推动建三江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